崇文门税关的兴衰
2010年03月06日
正阳门设立了税务总局,但遇有税务上的重大问题,仍须向“务上”请示。由于崇关的地位特殊,其官员待遇也颇为丰厚。如沈信夫《明清时期崇文门税关述略》记述,《道咸以来朝野杂记》的作者清人崇彝,就曾做过崇关的堂派帮办委员。崇彝在书中记道:“余充崇文门税关帮办委员,岁约可得四五千金(四五千两银子)。据云奏派委所入视此不止倍蓰(数倍)。监督岁入亦不过数万金。彼时视此差遂为京官最优者。”正因如此,在这里“当差”的被看作是“京师十大优差”之一。
崇文门税关所收关税名义上解缴户部,实际上有相当数额税银是供皇帝“赏赐”及八旗官员分赃。自民国初年,崇文门税关就直接隶属财政部,虽然失去了清朝时的特宠,但地位仍优于其他地方税关。1912年,崇文门关改称北京商税征收总局,1915年又更名京师税务监督公署,不久又称监督京师税务公署。1919年2月,时任监督京师税务公署监督的刘鹤庆,在考察崇文门关的历史与现状后,以“便商裕课,剔除积弊”为整顿宗旨,向财政部呈递了改革方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1、明确崇文门税务公署专办行政事务,不直接征税;2、京城地区所有货物完全责成正阳门及十三门分局征收;3、改定权限,分别等级,按照历年收数分为一、二、三等局卡;4、修订“各税局卡办事规则”等规章制度;5、裁撤算税生等不必要的闲置人员。这一改革方案经财政部审批后,于3月6日以大总统令发布。经过改革,崇关的政务、业务成绩虽超过明、清两朝,但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与海关相比,地位已远不及明清时期。1927年,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1928年下半年,各国同国民政府签订了新的关税条约,承认中国拥有关税自主权。
1928年,崇关又改名为北平税务监督公署。是年,财政部下属关务署要求北平税务监督公署归己管辖,但遭到抵制。是年7月,北平税务监督公署向财政部申明自己是特别税收机关,由部直接管辖,与海常关性质绝不相同,因此不能与海常关并为同等权限。1930年10月,财政部电令:永远废止五外常关(指距口岸50里以外)。电令下达后,包括北平税务监督公署在内的全国内地税关,一律同时撤销。从此,存在445年的崇文门税关就此结束。 (运子微)
(本文资料引自《北京志·对外经贸卷·海关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