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的王公府第
2012年03月08日
清军入关鼎定中原后,“笃厚皇族”的基本国策没有改变,但鉴于前朝封藩制度给皇权带来的威胁和恶果,采取了“只封爵、不列藩”的政策。皇室子弟经宗人府(主管皇族事务的衙门)奏请,由皇上恩准后可获得爵位,并可适时得到朝廷赐予的府邸。除了被遣派、统兵出征或因罪发配之外,王爷永远不得离开京城。这样做,一来可使王爷享有“王爵”的尊荣,感恩戴德,拱卫京师(清代王爷大都是一旗之主或军政要员);二来还可以监督众多王公,防止其势力膨胀。在地理位置上,王府分布在京城皇宫周围的闾巷之间,王府文化作为宫中文化的一部分,也成为宫廷与民间勾通的渠道。
清代北京王府都建在内城,前三门(宣武门、前门、崇文门)以南的外城不建王府,这是因为清军入关后,在京城实行满汉分居的政策造成的。清廷于顺治五年(1648)下令,将原先居住在内城的汉民(投充八旗者、衙署胥吏、寺庙僧道和少数显赫汉官除外)搬迁到外城居住,逐渐腾出的内城成了八旗兵营,旗人按所在旗的位置居住在内城各地。这实际上把当时的京城划分成“满城”(也称:内城或北城)和“汉城”(也称:外城或南城)两种制度。
入关之初,以李自成为首的农民军和南明政权的军事势力依然存在,清廷无暇大兴土木,建造王公府第,而基本上沿用了前朝遗留的勋戚宅邸并改建了一些旧府库来安置清室王公。北京的街道布局形成于元代,街巷胡同之间的空间有限(一般胡同之间跨距为70米左右),要找到更大的空地来营建像王府这样的巨宅也非易事。时局稳定之后,为了修建王府,拆除了一些占地较广的明代职能建筑(仓、厂、旧馆所等),如:大木仓(郑王府址)、台基厂(裕宪亲王、安亲王府址)、太平仓(庄亲王府址)、西城坊草场(诚亲王府址)等,并对已使用的前朝旧邸逐渐进行改建,使之符合王府规制(如原明代十王府改建为怡亲王府;明崇祯帝外戚周奎宅邸改建礼王府;明崇祯帝田妃家邸改建恭亲王常宁府)。仓、厂等建筑是明代为了防止蒙古军队频繁袭扰、围困京城而修建的,主要是用作囤积粮食等物资。满蒙结盟后实际上消除了这种威胁,也使得清代期间大量仓、厂的消失成为可能。另外,清朝还将原分布在西城的明代草料厂、火药厂、铳炮厂、仓库等尽数裁撤东移,只保留一些必要的仓库靠近城墙(如:新太仓、海运仓),粮食等物资进京的漕路就固定在与京城内河道连通的城东运河道上,这就为日后修建众多的王府提供了便利。
大量王府在京城出现,是清朝特有的现象。王府建筑豪华精美,规模宏大,又体现了清代等级森严社会秩序,形成了一道独特的建筑风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