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的人贩子
2012年02月28日
北京的人市有两种,一种是出卖劳动力的市场,还有一种就是贩卖人口的市场。元代的人市在羊角市,也就是后来的西安门一带,后来因为遭到反对被废止了。到了清初,历史学家谈迁在《北游录》中写道:“顺承门(宣武门)内大街骡马市、牛市、羊市又有人市。旗下妇女欲售者丛焉。牙人或引至其家递阅。”康熙年间,广渠门外、东便门也有人市。经人市贩卖出去的人大多数都成为奴隶,失去人身自由。清政府明文规定“主仆之份一定,则终身不能更易。”那些卖给王公贵族的奴仆更是受尽了迫害摧残。据清王室成员昭裢写的《啸亭杂录》记载:“某公爵淫其家婢,不从,以鸡卵塞其阴户致死。”“某附马家巨富,尝淫其婢,不从,命裸置雪中僵死。”康熙初年,大司寇朱之弼也承认:“八旗奴婢,每年报部自尽者不下二千人。”被卖为奴的有罪犯的家属,还有那些贫病交加养不起儿女的人家,不得不将亲生骨肉卖给人贩子。清代岳鸿振在《鬻女谣》中写道:“富家卖米贵如珠,贫家鬻女贱如土。米价日增女价贱,鬻女救得几时苦。道逢债主急索钱,归来依旧空腰缠,余钱人市换升斗,煮米作粥且糊口。”而那些人贩子却靠贩卖人口发了大财。在乾隆年间,有个名叫王二的在北京人市上买了50个幼童,带到东北卖给官僚地主为奴,发了大财。
话剧《茶馆》中的刘麻子就是一个以贩卖人口为职业的人贩子,他把破产农民康六的十五岁的女儿康顺子说给了太监庞总管,进手白银200两,只给康六10两,自己独吞190两,真可谓心狠手辣。当康六提出“十五岁的大姑娘,就值十两银子吗?”刘麻子回答:“卖到窑子去,也许多拿一两八钱的,可是你又不肯!”
人贩子也有所谓的“职业道德”,按照刘麻子的说法就是:既然有人要卖,有人要买,自己从中说合,既让买主满意,又教被卖者“有个吃饱饭的地方”,这就是正事,甚至是件好事。所以他干得还挺起劲,也活得有滋有味的。有两个逃兵想合买一个老婆,连两个买主都羞于启口的事,他也兴致勃勃地策划张罗。人贩子的职业决定了他们的性格全都是冷酷无情,丧失了做人的良知,没有一点人味儿,惟一追求的只是银钱。刘麻子最后也因不肯破财免灾而被砍头。






